蒙自市西北勒乡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查报告根据省、州建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院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一、实施基本药物措施1、文件传达及动员: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全乡医务人员动员大会,传达省、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全体医务人员统一思想,明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 2025 年中心工作来推动。2、成立机构:为顺利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我院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设立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工作指导办公室、设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并设立投诉信箱和公示投诉电话。3、学习和考核:我院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组织我乡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根据卫生局的要求,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解读和基本药物合理运用的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了考核,全体医务人员考核合格,达到了预期目的。4、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我院制定了《西北勒乡卫生院国家几个药物实施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分阶段稳步实施,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督、考核制度,制度基本药物管理约束和奖惩制度。二、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我乡卫生院和所有村卫生所(室)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补充药品的比例全部符合规定。全部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且零差率销售,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村卫生所(室)根据乡镇一体化管理方式,与乡镇卫生院一起实施,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结算。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 ,我院一直坚持药品集中采购,目前有药品 172 种,基本药物占 100%,2025 年 1-6 月份我院销售药物总额为 6.5 万 ,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绝无加价销售现象五、基本药物资金使用及货款结算情况我院对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和支付法律规范及时,绝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 蒙自市西北勒卫生院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