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管理制度一、 法规制度 第一条:本查新点从总体上严格遵照执行科技部制定的《科技查新机构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法律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 号)
参照执行科技部推举的《查新程序》和《查新质量评价指标》
使用科技部推举的查新合同及查新报告格式
遵照执行科技部、国家奖励办、教育部科技进展中心有关科技查新工作的法规、政策、管理办法和规定
第二条:学习并遵照执行以下与科技查新相关的法律法规:《科技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二、管理结构第三条:本查新点接受西北工业大学及西北工业大学图书馆的行政领导
查新业务上受科技部、教育部和中国航空工业进展讨论中心审查和指导
西北工业大学图书馆为查新点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支持查新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计算机网络环境,购置与查新业务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源
西北工业大学作为查新点的法人机构,监督查新点的工作,并为查新点提供营业发票
第四条:当某一科技计划就本计划课题申报和鉴定时对出具查新报告有明确的要求时,且这些要求与以上各种法规制度不相矛盾时,可按该计划的查新要求来出具查新报告
其它科研管理部门、行政机构、用户不能影响查新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查新点可不接受其不合理要求
第五条:本查新点设站长一名,负责查新点的岗位设置、制度建设、业务协调和服务监督,日常查新项目管理、业务培训、资源建设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查新点对查新项目实行三级管理制,查新员、审核员、咨询专家
查新员负责查新全过程,听取审核员的修改意见,与审核员共同选择咨询专家并向咨询专家请教
审核员对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