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得建设与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与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集团公司所辖得各部门单位采纳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与管理得综合系统
第二章 监控室管理制度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得岗位培训,具备一定得政治素养与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 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 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得日常检查、检修与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得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仔细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得事宜
第六条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得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楚,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 15 天
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得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 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得其她单位与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得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 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 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 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得活动
第十二条 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得场所
第三章 监控人员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得心理素养与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 仔细钻研业务,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