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1
1 职业名称计算机操作员1
2 职业定义使用电子计算机从事文字、图形、图像等信息处理工作及计算机系统操作、维护与管理的人员
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5 职业能力特征眼、手协调,手指、手臂灵活,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颜色辨别力正常
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7 培训要求1
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育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28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250 标准学时
2 培训老师培训老师应有本专业工程师(或同等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与应用实践经验
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老师也可由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者担任
3 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内,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计算机系统及外设等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操教室内
8 鉴定要求1
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信息处理、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操作、维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计算机操作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育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