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上公共利益对私人利益的限制论行政法上公共利益对私人利益的限制 摘 要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行政法中所涉及的公共利益范围的不断扩大,对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界定也越来越不清楚,这不仅会影响到行政法的正常行使,而且对私人利益也有较大影响。本文首先对行政法中所涉及到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进行介绍,并在此基础上详细探讨公共利益对私人利益的限制,从而使公共利益限制私人利益得到有效法律规范,以此来从真正意义上使公共利益能够对保障私人利益而服务。 关键词 行政法 公共利益 私人利益 作者简介:靳源,中国政法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02-286-02 目前,很多法律中都或多或少的提到了一些有关“公共利益”的概念,这些相关的法律都成为了我国各地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对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进行深化讨论,已经成为了相关部门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尽管目前已经有很多讨论观点供我们参考,但是对二者概念和关系的认识上却仍然存在很多误区。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推动我国行政法制事业的进展,对行政法上公共利益对私人利益的限制的讨论是不容忽视的。 一、正确认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 目前,对于行政法中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讨论,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二者之间的界定问题。为了能够将该问题有效解决,首先必须要从公共利益的相关内容进行着手,以此来对公共利益有一个较为全面和系统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出合理的理论分析。 (一)公共利益概述 所谓公共利益,主要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大多数主体利益相同的体现。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都存在一定的区别,不能将其混为一谈。但是,我们在对公共利益进行认识的时候,也不能够将其与“利益”的含义完全分离,因为利益所具备的特征在公共利益中能够全面得到体现。就我国目前公共利益的特征来看,主要体现在 3 个方面。即利益的客观性、利益的主观性和利益的社会性。因此,对于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必须要在利益的基础上来进行合理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对公共利益的正确认识。 (二)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关系 所谓私人利益,主要指的是个体对能够满足其不同需求的客观对象的确认。这里涉及到的个体并不单单指的是某个公民,而且还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虽然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之间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