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班老师管理制度一、 老师要求:1、我校所有老师不得从事学校安排以外的任何有偿家教服务,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2、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要尊重、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3、老师在工作中要积极配合,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高效的发挥整个团队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4、老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老师都要随时注意学生的安全
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危险时,老师及管理者应有组织的组织学生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现场真实情况
5、全面了解所带班级每个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进行针对性的补习,弥补学生在校学习漏洞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6、每周至少做两套高、中考试题,并附加分析报告
7、及时了解学生课堂(校内、校外)情况,非住校生每周至少两次与学生沟通(时间暂定为每周三晚下课后及周五下午)且必须通过家长
住校生每周至少一次与家长沟通
二、课程方面:1、所有老师必须仔细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
仔细熟悉教材,课前必须详细备课(如为习题课,老师提前完成作业),仔细做好学生辅导工作
2、知道学生作业完成情况,检查作业完成作业的准确率,对作业的重点、难点予以辅导,及时仔细解答疑难问题
负责考前复习要点及预习指导,传授良好的学习方法
3、定期组织考试(时间不能占用上课时间,暂定为期中、期末考试前两周),未达到本辅导班标准的学生,在接下来的课程中,下课后暂留半小时辅导
三、请、销假及考勤1 、 作 息 时 间 为 每 周 二 至 周 日 早 7:55 - 21:00 , 中 午12:00―14:00、下午 18:00―19:00 为吃饭时间,假如晚上没有课或不值班则可下班
每周一全休(有自习时由带班老师负责)
周六、日要求提前 20 分钟到岗
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视情况另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