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满十年合同到期 公司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作者:张涛律师;单位: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林某某委托代理人:张涛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案情林某某在某公司生产技术组工作,双方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12 月 21 日,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协商,某公司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林某某则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某公司通知林某某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林某某自 12 月 22 日开始可以不出勤。林某某在某公司工作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某公司支付林某某工资至 12 月底。2025 年 1 月 18 日,某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林某某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4,500 元。另,某公司已为林某某缴纳了 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林某某 2025 年 1 月至 11 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为 2,688.91 元。林某某于 2025 年 3 月 16 日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的加班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该会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裁决某公司支付林某某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的加班工资差额 4,143.80 元,对于林某某的其余请求不予支持。林某某不服该裁决,遂诉诸法院。审判双方当事人存在如下争议:林某某认为:林某某于 1996 年 7 月 24 日进入某公司工作。林某某、某公司在签订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法尚未实施。2025 年 12 月底,林某某工龄已满 10 年,首次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公司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林某某并未放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某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某公司认为:某公司没有找到相关资料,对于林某某的入职时间不予确认,具体的时间由法院认定。合同到期后,林某某、某公司协商续签合同是某公司的权利,林某某不同意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自然终止,故某公司无需支付林某某赔偿金。林某某为证明其主张提供如下证据:1、林某某的工作证,该工作证的标号为 9607XX.林某某并说明工作证的编号是以入职日期来编排的。某公司对于工作证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对于编号的编排方式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