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直播代运营协议甲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淘宝直播代运营业务合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合作条款如下:第一条合作内容(一)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形式为:平台商品代运营;即乙方品牌商品经甲方选品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在淘宝店进行品牌直播代运营销售;(二)乙方淘宝名称为:***淘宝店(以实际注册名称为准)(三)乙方商品品牌名称:****(四)乙方承诺已取得品牌持有者的合法授权,并承担甲方在推广、运营品牌过程中因品牌授权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在乙方淘宝店进行运营销售,甲方将引导顾客在乙方淘宝店进行下订单结算操作;(六)乙方对淘宝代营运交易订单,进行商品发货及物流支持,并承担与淘宝店铺相关的所有营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快递费、平台扣费等
(七)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与最终用户之间存在具体法律关系,甲方仅负责为乙方提供直播服务,不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第二条合作期限(一)甲乙双方以平台代运营合作,合作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协议期限届满,本协议终止
若双方继续合作,须重新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不具有延续性;(三)任何一方均不可在正常运作情况下单方提出解约本协议
除非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否则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同意后能解除本协议;(四)因任何一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另一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
第三条合作结算方式(一)乙方按店铺交易成功且扣除退款后销售额(含平台扣费)的**%作为代运营管理费结算支付给甲方,在直播次日后的20天为结算周期
乙方必须在结算期满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对账单,甲方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寄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确认单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项汇入甲方的指定账号,甲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