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保证信息化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大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行业内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化生产的安全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签订施工生产安全协议
第一条 资质审查及报备 (一)施工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国家标准、行政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施工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原件供监理方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供监理方存档
(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信息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 组织架构 (一)施工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针对具体项目的实施,施工方必须指定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便于生产过程的协调、联系,必须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常常性检查,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条 安全防护及安全教育 (一)施工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 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对有章不循、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人 员,一经发现,责令停工,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报建设方取 消其施工资格
(二)登高作业时必须配备在保质期范围内的安全帽、安全带、脚扣、防滑鞋等用品
(三)在有毒有害气体环境作业时,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检测仪和防毒面具等用品
第四条 生产组织 施工方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建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