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 X 月 X 日封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进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一.目的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本单位财产与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与督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拟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与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R<50m(R 为伤亡半径)
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本单位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与贮罐;各类压力管道;有关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务必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 4 月底前,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局备案
对本单位的所有重大危险源务必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与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