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队交接班管理制度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工作岗位的人员实施法律规范的交接班的要求。1.2 本标准适用于钻井范围内倒班岗位的交接班。2 管理内容及要求2.1接班准备:2.1.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2.1.2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上岗准备。2.1.3 接班前由班组长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2.1.4 仔细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生产情况。2.2交班准备:2.2.1 当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2.2.2 必须将工具、仪表、备品备件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2.2.3 做好岗位辖区内文明卫生工作。2.2.4 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制造条件。2.3交接班内容:2.3.1 上一班的生产工艺和工作程序以及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3.2 对下一班的工作、产品质量要求与具体技术措施。2.3.3 生产工具、备品备件所处状态、数量以及设备运转和使用情况。2.3.4 本班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未出勤原因。2.3.5 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有否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2.3.6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的要求和有关通知。2.3.7 生产、设备维护的原始记录和注意事项。2.3.8 关键岗位轮休倒班,必须写好关键岗位倒班记录,记录要求填写清楚,注明设备问题,注意事项等。3 考核3.1 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对口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3.2 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调度汇报,请示处理办法。3.3 按交接班内容仔细填写好交接班本,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其交接班的班长和岗位负责人都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签署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3.4 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和调度报告,请示解决。3.5 各单位领导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的领导也要履行签名和签署时间等手续。钻井队20xx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