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制度 为法律规范我站工作人员行为和内部工作秩序,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促进站内工作人员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热情周到的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 1、全体计生站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准缺席、早退或迟到。 2、无特别情况坚持每天 8:30 考勤,考勤情况每天一记录,每月一汇总,张榜公布,根据考勤情况当月兑现奖惩。3、坚持平常考勤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抽查 2—3 次。4、奖勤罚懒,迟到一次罚现金 10 元;缺勤一次罚现金 20 元;缺勤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公开检讨,并给予纪律处分,罚现金 50 元,纳入财务帐。5、在上班期间一律不准打牌、玩麻将、织毛衣、在电脑或手机上看电影、或搞其它非公务活动,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违者罚款 20 元。二、请假制度 1、工作人员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出席本镇以外的会议、学习班、培训班等,出席人员必须凭书面或电话通知,根据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方可参加会议。 3、请假一天由站长审批,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 4、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无请假条者按无故缺勤处理。如遇特别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者,可向审批负责人捎便条或电话联系,事后再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5、凡超假者,不论因公因私,均应在事前或事后向领导解释清楚,并补办请假手续。三、公物使用制度 1、工作人员对自己经管的公物,包括办公用品、各种仪器等,要妥善保管。 2、凡属计生服务站的公物,不经计生站长或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不准将公物拿回家使用,更不准据为己有。3、由于保管不善、损坏、丢失公物的,照价赔偿。4、公物配置必须依旧换新。四、财务管理制度(一)资金使用与审批 1、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管帐的不管钱,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存钱。2、开支审批。计生站的一切开支必须坚持分管领导审批“一支笔”制度和计生站长审核制度,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完备的,财会人员有权拒付,不拒付的由财政人员负责。3、差旅费。凡到县级以上单位开会、报表、出差等,必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批准,凭批准手续报销费用。4、公物购置费。确需购置使用的公物,100 元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100 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或计生站长批准,指定专人购买,不准先购买再审批。5、招待费。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检查指导工作,确需招待的须经分管领导或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