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2025 年5月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实际(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附属部门、直属单位与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国有控股与集体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就是指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得合同化员工与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休假与考勤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得管理体制,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与工作权限履行责任,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一)油田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与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办法、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二)油田公司工会:负责健康疗养假规定解释与监督检查,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油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规定解释与监督检查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休假与考勤得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明确请销假权限及程序、考勤得审查审核
其中: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假期工资待遇支付等工作;工会审核健康疗养假假期,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假期
第二章 假期管理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假期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健康疗养假、事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婚丧假与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第一节法定休假日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得节日:(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 月 1 日);(二)春节,放假 3 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 1 天(农历清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