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二、 原则及适用范围1.以限制火灾爆炸激发能源、杜绝易燃易爆物品意外释放、加强人员防火防爆组织管理为原则。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三、内容 1. 消防组织管理1.1.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总裁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各车间、部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1.2.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仔细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1.3.各部门要按职工总数的比例和危险性,建立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明确分工。每年都要进行两次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1.4.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至少公司每周组织检查一次,车间每天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仔细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险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1.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业务技术熟练,有灭火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1.6.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对重点工种的职工要专门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逐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对电工、焊工和从事操作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常常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定期考核。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逃生和组织逃生)的要求。1.7.健全防火档案,档案做到内容完整,随时更新。1.8.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2.火源控制管理2.1.全公司范围内为禁火区(食堂厨房除外),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宿舍除外),应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2.2.因特别情况需要电、气焊、电动工具等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应根据《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2.3.火灾爆炸场所的照明、布线和电气、电动仪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2.4.需要临时安装的设备、线路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电仪车间批准后,由正式电工安装,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限期拆除。2.5.建筑物、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罐区、突出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