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包)食品委托加工合同_物业经理人 (养分餐包)食品托付加工合同 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户头号码: 户名: 开户行: 被托付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生产许可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户头号码: 户名: 开户行: 甲乙双方本着诚恳守信的原则,公平互利,经双方公正、友好协商,托付方依据以下条件托付加工方 xx 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达成如下协议: 一、 1、托付方为 xx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2、托付方必需提前 x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
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需在 xxx 内以传真书面对托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托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需履行订单
4、托付方必需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供应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x 天(含周六及周日)
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缺乏,质量不合格或延迟供应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托付方担当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托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供应之原材料本钱)为人民币 xx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x 年 x 月 x 日,可以双方同意下,依据状况作出调整
8、托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托付方负责供应适宜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托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二、甲方托付乙方加工生产养分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60 克,每件规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