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转炉厂房检测鉴定合同甲方: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编号乙方:签定地点:石家庄签定时间:检测项目、数量、价格: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含税)总金额(含税)检测期限炼钢厂转炉厂房检测鉴定次1元元天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税率:6%第一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资材: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资料等;非技术工作的辅助劳动1-2人;现场测试所需的水、电能源;提供其他方便工作条件,配备专人协调现场检测工作;提供存放检测工具的临时库房一间;该部分配合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检测内容:详见《炼钢厂转炉厂房检测鉴定技术协议》
第一条检测项目标准及要求:《炼钢厂转炉厂房检测鉴定技术协议》要求
第二条检测项目验收要求、提供资料:1、乙方检测完成,应对设备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提交专业安全检测报告肆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乙方应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制定详细加固处理方案,加固处理方案应确保实用性、可行性,提交加固方案肆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检测报告、加固方案交付时间:现场检测完毕后20天内提交初步检测报告、加固方案,余款付清后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加固方案
第四条运输方式、费用及交货地点:乙方交通费自理,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交货地点石钢
第五条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承兑汇票为主
合同签订后付款30%,检测结束,待检测报告及加固方案得到甲方认可,余款付清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合同履行地:石家庄市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合同附件《炼钢厂转炉厂房检测鉴定技术协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内容有冲突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合同解释顺序为合同、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石家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