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咨 询 类 型: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 咨询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用途: 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 万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或 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 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给予的定义相同。 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1)招标文件;(2)投标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四、咨询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根据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若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增加工作内容具体完成时间另行约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副本 份,委托人 份,咨询人 份。 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 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5、“正常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