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石狮市 2025 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告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石狮市 2025 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的通告狮政〔2025〕14 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石狮市 2025 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业经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经市政府讨论同意,现予公布,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请仔细贯彻执行。《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石狮市 2025 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狮政〔2025〕15 号)同时停止执行。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5 年 7 月 25 日 石狮市 2025 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应用方案目 录一、基准地价修编的范围... 3二、基准地价的内涵... 3三、基准地价的构成... 6四、土地级别的确定... 7五、基准地价的确定... 9六、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16一、基准地价修编的范围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修编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25〕24 号)、《石狮市 2025 年基准地价修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狮国土招标2025-01 号)的要求,结合石狮市的实际情况,本次石狮市基准地价修编的工作范围为石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5-2025 年)确定的石狮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范围,包括石狮市市区(灵秀镇、宝盖镇、湖滨街道、凤里街道)及沿海五镇(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永宁镇)范围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所有建设用地,具体范围祥见附图。根据《福建省新一轮基准地价修编技术方案》的要求和石狮市的实际情况,本次基准地价修编采纳石狮市土地利用规划图、石狮市城乡总体规划图(2025-2025 年)、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分析图(2025-2030 年)作为修编工作底图,工作底图比例尺为1:10000。鉴于石狮市市区和乡镇的经济进展、交通和建设状况差距缩小,以及市区和乡镇统一编制城市规划的实际情况,本次石狮市基准地价修编改变以往对石狮市市区和乡镇分别进行土地定级和估价的做法,对石狮市市区和乡镇的土地进行统一定级和估价。二、基准地价的内涵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修编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25]24 号)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25)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土地用途分类管理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25〕225 号)法律规范用地类型名称,结合石狮市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