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
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酬劳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150%的酬劳;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酬劳;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酬劳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