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某码头临时堆场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某码头临时堆场维修加固工程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地点: 佛山市 签订日期: 2025 年 月 日发包方: 某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某 工程建筑处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 某 堆场维修加 固工程 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某 码头临时堆场维修加固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占地约 72 亩。(具体座标根据甲方图纸、文件和政府部门许可实地定位。)1.4工程承包范围:1.4.1本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包括:(1)按图纸设计完成北面混凝土挡土墙加高工程; (2)按图纸设计完成东面自然放坡工程; (3)按堆场平面示意图 CDEF’G’的闭合线范围,先进行基底淤泥清理工作(清理淤泥不少于 3.5 万立方米),并按图纸设计要求完成的标高界面及回填技术要求 ,完成的标高界面完成土石方、水泥石粉稳定层的回填工程;(4)按图纸设计完成场区内交通道路工程及排水沟砌筑工程; (5)按图纸设计完成防洪堤段的围栏工程。1.4.2上述承包范围为概述性要求,合同总价的承包范围以甲方招标时的图纸(2025年 10 月出图,包含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为准,总价包干;合同其他文件要求乙方完成的其他工作也属于乙方的工程承包范围。2承包方式2.1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施工措施、包竣工验收、包保险、包保修、包所有利润及税金的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价款已含所有一切管理费、规费、一切风险费。采纳固定总价承包方式,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书中如少算,漏算以及漏项的则被视为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均由投标单位负责。除本合同规定的 4.1.2 合同价款增减方式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承包合同下的权益而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或款项。2.2乙方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现2.3行的标准及法律规范、规定组织施工 (以现行交通部现行法律规范为准),甲方也将以此标准组织验收。2.4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均应经甲方书面签字盖章同意,所有材料设备的更改等均须由设计单位及甲方书面签字盖章方可生效。3合同工期3.1本工程总工期为 140 个日历天,自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