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1 手册更改章节草稿原 7.3、7.4、7.5 章节分不改为 7.4、7.5、7.6 章节,增加 7.3 章节。增加的章节全文如下:7.3 设计和开发7.3.1 对所有公司新接管项目应当进行服务项目的设计。当公司确定将要接管某一新项目时,行政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就如何实现保安、保洁、工程修理、绿化、客户接待等服务项目进行设计,汇总成为具体的接管方案。接管方案应当通过物业公司经理的批准,有必要时,还应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讨论。7.3.2 起草接管方案时应查阅的数据和资料。拟接管项目的基础数据,如平面图、面积等,拟接管项目在销售时开发商对客户有关物业治理方面的承诺,如销售合同,拟接管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由本公司治理的、与拟接管项目类似小区的接管方案。7.3.3 接管方案中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职能部门人员、物品和装备的配置,各职能部门必须的工作场所的设置,各职能部门工作时刻及每班(如需分班次)工作时刻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当沿用目前岗位职责时可不列出),费用支出的预算。7.3.4 接管方案的评审。行政部主管负责提供 7.3.2 条款规定内容,并核实其真实性,对平面图和面积等可能在项目施工中更换的数据,行政部应当建立适当的渠道以便知晓并对接管方案作相应的更换,修改也应得到经理批准,行政部在汇总接管方案时,应对各专业方案进行审核和作必要时的修改,能够根据拟接管项目的实际情形,指定某一治理处或所有治理处对方案进行审核,财务部对接管方案中有关财务的数据进行审核和调整,以上审核和修改,应当记录在相应的《物业公司内部工作汇签单》上。7.3.5 在正式接管后,行政部应当安排该项目治理处在接管后 2 个月之内对接管方案进行评审,讲明接管方案与实际工作的符合程度,当误差明显过大时,应当由行政部提交专门的报告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