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 冷、热加工成形奥氏体不锈钢焊接管件RCCM 中文版法国民用核电标准用于 1、2、3 级设备管道的冷、热加工成形奥氏体不锈钢焊接管件0 适用范畴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下列奥氏体不锈钢制造的、厚度小于或等于50mm、未被零件采购技术法律规范包括的焊接管件: ——冷、或热加工钢板; ——轧制或锻造圆棒; ——冷或热加工的无缝钢管和卷焊管。 有关的管件有以下类型: ——弯管; ——三通管; ——异径管; ——封头管; ——支管件; ——挤压集流管,等。 除基体材料上的焊缝外,这些管件不得有其它焊缝。 1 基体材料1.1 用于制作管件的钢板应按 M3307“1、2、3 级设备奥氏体不锈钢钢板”的制品采购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1.2 用于制作管件的圆棒根据下列技术法律规范要求采购: ——M3301 1、2、3 级设备用的不锈钢锻件和冲压件;——M3306 1、2、3 级设备用的奥氏体不锈钢锻造或轧制棒材和半成品件;1.3 用以制造管件的管材必须根据其基体材料(无缝钢管或卷焊管)的类型和特点,按下列技术法律规范之一进行采购: ——M3304 1、2、3 级设备用的不锈钢钢管(热交换器管除外);——M3314 用于 1、2、3 级设备辅助管路以填充金属焊接冷轧的奥氏体不锈钢卷焊管; ——M3320 用于 1、2、3 级设备的不用填充金属焊接而其后进行拉拔的奥氏体不锈钢卷焊管(热交换器管除外); 关于制作管件、且在成形技术中要求几次热循环的基体材料,可承诺以非热处理状态交货。2 制造2.1 1 级设备管件的制造程序 在开始制造前,供货商必须制订一个制造程序,该制造程序应按时刻顺序列出在制造过程中各个不同时期的操作过程,并对所有中间热处理和最终热处理、表面精加工和无损检验作出规定。2.2 成形法 管件用冷加工或热加工方法成形。2.3 交货状态——热处理 在下列情形下,管件必须进行固溶热处理: ——热加工成形的管件; ——冷变形量大于 10%(或有证明文件为 15%)。关于 1 级管件,热处理条件及炉内气氛按在 2.1 节提到的制造程序中的规定。管件经受的热循环应予记录,同时这些记录应交监督人员储存。3. 批的组成 管件分成批,每批由能满足下列要求的管件组成:——同一类型;——公称尺寸相同;——制造程序相同;——由相同基体材料制造;——假如成形后进行了热处理,则必须为同炉热处理的管件。而且,每一批限于:——直径≤114.3 和壁厚<12.5mm 的管件,每批限 100 件。——直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