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 EHS 管理办法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1 目的1
1 为进一步明确 EHS 管理体系对成都大区各在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具体管控行为,确保各制度、规定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为项目部贯彻落实 EHS 管理要求提供直接的指导,特编制本作业指导书
2 术语与定义2
1活动:项目部的规定动作,且完成动作后应有相应的书面存档记录
2审批:未指明审批者的均为项目负责人或城市公司项目分管领导审批
3上报:对于未特别说明的须向城市公司、大区上报的材料均应通过OA 或公司邮箱等公司正式渠道进行上报
4存档编号:纸质版文件存放的档案编号,根据《档案目录》确定,存放于相应位置
5参建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分包、供应单位、独立施工单位以及根据合同界定的其它参建单位
6 施工单位:总包、分包、独立施工单位
3 适用范围3
1 适用于华润置地成都大区及各下属城市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在建项目的 EHS 管理工作
4 工作内容4
1前 期 及 设 计 阶 段4
1在取得新项目后的二天内,应召开项目启动会并正式组建项目部(要求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立即到岗)
项目部前期应参加项目地块的接收管理工作,并根据对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填写《现场排查表》,提交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如排查中发现有较大安全隐患存在,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
2根据项目红线图对项目边界进行确认,并根据大区计划管理制度及时编制项目前期启动计划,按计划做好项目道路、临时水电、围墙和场地内障碍物清除等前期准备工作
3项目部应根据设计要求对项目地质情况进行初勘、详勘,为设计提供真实有效的地勘资料
同时,项目部应认真分析地勘资料,结合设计方案,对设计的基础形式进行评估
如地质情况复杂,应会同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合约管理部、设计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