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合同条件下的不平衡报价一、工程量清单简介 1
工程量清单是 FIDIC 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英文全称为Bill of Quantities,简称 B
在合同中 B
单通常是独立成册,它是投标报价时计算标价的主要基础;也是承包商通过咨询工程师与业主核算工程款的重要依据;还是作为评估工程变更令、工程结算时的参考的依据
单在结构形式上通常分作苦干个子项
以房建项目为例,这类子项一般是按工序划分,可能包括清理现场、土方开挖、混凝土工序、砌砖工序、防水工序、屋面工序、木工工序、沟缝工序、钢结构、给排水管道、抹灰工序、水电、油漆、外装修、内装修和围墙等
单的表格都是由若干项竖列构成,最左边的一列是项目序号,第二列是需要填报单价的单项工程的技术性描述,第三列是该单项工程的规定数量(实际上是咨询工程师的估算数量),第四列是该项工程的单价,发标时是空白的,是由承包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特点,考虑可竞争的现场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所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的综合单价,在投标时逐项填上),最右面的竖列是用第三列数量乘以第四列数量单价得到的小计价格
最右面一列的数字之和列在每页 B
单的下端,将各项下端的结果累计相加,即可得出承包商项目投标的报价总额
二、FIDIC 合同的特点 1
FIDIC 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单价合同,它强调"量价分离",即B
单中的工程量与单价分开,使用过程中是"量变(指工程量)价不变(指单价)",这与国内曾经普遍采纳的定额概预算方法有所不同,它将工程定价的权力充分交给了市场
FIDIC 合同在《投标者须知》中都会明文规定,合同单价的地位高于一切
单中的单价与总价发生矛盾,应以单价为准;假如单价数字与英文文字矛盾,应以英文文字为准;假如复价与单价乘以工程数量的积不一致时,以所填报的单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