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合同条件有用技巧—索赔条件和案例分析 FIDIC 合同的框架关系是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三位一体
咨询工程师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起着过滤器和筛子的作用,他应该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独立地根据合同秉公决断,即将有关的合同条款套用到发生的具体事件上,公正无倚地监督项目实施
咨询工程师并不作为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而为了项目实施,他有权作为中间人对业主和承包商发出指令并约束双方,行使法律上准仲裁人的权利,业主无权影响甚至干涉咨询工程师的决定
同时,承包商应该切记:业主为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服务支付薪水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业主又是咨询工程师的主人
作为承包商,履约过程中日常工作主要是与咨询工程师交往,许多具体事宜在实施前需先获其认可及推举
要特别注意,与咨询工程师和业主的一切往来必须采纳书面形式,函件中应尽量引据合同条款及有关事实,并建立发文的签收制度,做到有理有据
中国土木工程公司在某国承建的一个公路项目系采纳 FIDIC 合同 1977 年第三版,合同额为 981 万美元,工期 24 个月,咨询工程师来自英国一家老牌咨询公司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该国与邻国发生争端,邻国单方面关闭两国边境,停止向这个内陆国家提供燃油,造成项目主体工程停工 9 个多月,为合同工期的 37%强,属于重大风险
我方依合同有关条款,据理力争,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交涉,最后获得燃油危机索赔成功
索赔金额达 429 万美元,是合同额的 44%,并就此顺延工期29 个月
该项目在燃油危机发生后,在与咨询工程师及业主的索赔交涉中,经过认真研读标书,我们主要运用了 FIDIC 合同以下有关条款
第 2 款 咨询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一般在合同特别条款中加入限定:“对于给承包商增加额外费用、核定索赔金额、确认延长工期等将导致工程追加开支的决定,咨询工程师必须事先报经业主批准”
中国土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