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223-202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2025—07— 30 发布 2025— 07 — 30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Standard for classification of seismic protection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sGB 50223—202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5 年 7 月 30 日2025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70 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223-2025,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0.2、3.0.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25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00 八年七月三十日 前 言本标准系根据建设部[2025]建标第 65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讨论院会同有关的设计、讨论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25 进行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初步调查总结了汶川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我国在 1976 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做出建筑从 6 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 “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根据现行法律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本次修订,考虑到我国经济已有较大进展,根据“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根据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的要求,提高了某些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并在全国范围内较广泛地征求了有关设计、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次修订继续保持 1995 年版和 2025 年版的分类原则:鉴于所有建筑均要求达到“大震不倒”的设防目标,对需要比普通建筑提高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并主要实行提高抗倒塌变形能力的措施。修订后本标准共有 8 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