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 2 部分光学性能试验前 言 GB/T 5137《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分为四个部分: ——第 1 部分:力学性能试验; ——第 2 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第 3 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第 4 部分:太阳能透射比测定方法。 本部分为 GB/T 5137 的第 2 部分。 GB/T 5137 的本部分修改采纳 ISO 3537:1999《道路车辆 安全玻璃材料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英文版)。 本部分与该国际标准的要紧差异如下: ——删除了国际标准中的“定义”部分; ——将“破裂后的可视性试验”中冲击点的位置及示意图,改为与 GB 9656-2025 相一致。 本部分代替 GB/T 5137.2—1996《汽车安全玻璃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 GB/T 5137.2—1996 相比要紧变化如下: ——将“4.透射比试验”改为“4.可见光透射比试验”; ——4.1 可见光透射比试验目的改为:“测定安全玻璃是否具有一定的可见光透射比”; ——5.1 副像偏离试验的试验目的改为:“测定主像与副像间的角偏离”; ——将“7.破裂后的能见度试验目的改为“7.破裂后的可视性试验”; ——7.4.3 中冲击点的位置及示意图保持与 GB 9656-2025 相一致; ——将“9.反射比试验”改为“9.可见光反射比试验”; 本部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全玻璃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要紧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讨论院玻璃科学与特种玻璃纤维讨论所。 本部分要紧起草人:王乐、韩松、陈峥科。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公布情形为: GB 5137.2—1985、GB/T 5137.2—1996。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 2 部分:光学性能试验1 范畴 GB/T 5137 的本部分规定了汽车用安全玻璃的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汽车安全玻璃(以下简称“安全玻璃”)。这种安全玻璃包括各种类型的玻璃加工成的或玻璃与其他材料组合成的玻璃制品。2 试验条件 除专门规定外,试验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20℃±5℃; b) 压力:8.60×104Pa~1.06×105Pa; c) 相对湿度:40%~80%。3 试验应用条件 对某些类型的安全玻璃而言,假如试验结果能够依照其某些已知的性能所推测,则无须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试验。4 可见光透射比试验比4.1 试验目的 测定安全玻璃是否具有一定的可见光透射比。4.2 试样 应使用制品或试验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