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赫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常规检验法律规范QJ-JY-011. 目的确保产品的质量,依据控制计划、FMEA、采购技术法律规范书等要求,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2. 范围适用于原材料进料检验、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3. 职责3.1 技术部负责制定相关的原料、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等;3.2 质量部负责依照规定的产品要求制定检测流程、项目、方法、器具、抽样、判定等,并实施质量检验;4. 检验要求原材料检验(包括外协件)、过程检验、成品检验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原材料检验填写《进料检验纪录》,过程检验主要是首检和生产中的巡检,填写《生产过程监测记录》,成品检验根据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检验中判定的主要依据是客户图纸的公差规定等要求进行
检验总流程 6.成品检验抽样标准及规定批量范围一般抽样水平A 类不合格B 类不合格(4
0)拒收接受拒收1~82A 类不合格不允许发生,即只要发现1个A 类不合格即拒收
019~1530116~2550126~5081251~90131291~1502023151~2803234281~5005056501~120080781201~320012510113201~1000020014151000 1~35000315212235001~150000500212215000 1~5000008002122≥50000112502122说明:1.本抽样采纳 GB2828 中一次抽样中正常抽样,允收水平 AQL 为 A 类不合格不允许发生,B 类不合格允收水准为4
2. A 类不合格:是指图纸中的关键尺寸(有公差要求的尺寸)和性能项目、要求较高的表面(有装配要求的表面) ,可包含一个以上的 A 类不合格或 B 类不合格B 类不合格:是指图纸中的非关键尺寸、表面、包装、表面微小划痕、非关键表面(如端面)等
可包含一个以上的 B类不合格,但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