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年法律教育网基础班商法汪华亮讲义 [答疑编号 506061010101: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设立方式。选项 B 说法错误,股份公司既能够采纳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也能够募集方式设立。其他选项均说法正确。 【例题·多选题】国安股份通过募集方式设立,在股款缴足 30 日内召开了创立大会,但创立大会仅有代表国安公司股份总额 80%的认股人出席。现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同时公司登记机关按该章程准予设立登记。就该公司章程效力的判定正确的有哪些?( ) A.该公司章程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B.该公司章程对未参加创立大会的股东无约束力 C.该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治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D.该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 [答疑编号 5060610101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章程。选项 B 错误,实行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尽管有的股东没有参加创立大会,但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其差不多上要受公司章程约束的。其他选项均正确。 二、公司股东 (一)差不多内容 1.股东的概念 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股东能够是自然人,能够是法人,能够是非法人组织,还能够是国家。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 2.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 通过认缴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原始取得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的确认:对内以股东名册为准,对外以工商登记为准。 冒名出资问题:实际出资人为股东并承担相应责任。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问题:(1)代持股协议有效;(2)实际出资人要求公司改变股东名义的,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投资收益归实际出资人所有;(4)名义出资人处分股权,可参照适用善意取得;(5)债权人有权要求名义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3.股东权益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要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要求权 (4)股东(大)会临时召集要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加重大决策权和选择治理者的权益 (6)知情权 (7)优先认购新股权 (8)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9)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10)公司重整申请权 4.股东权益救济——股东诉权 (1)宣告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之诉 无效: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可撤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