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xx 快递培训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实现公司的进展目标,提升员工素养,提高岗位达标率,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使之适应企业进展的需要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培训的计划、实施及培训管理等工作
各直属转运中心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培训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处备案
第三条 归口管理公司内训、外训及技工、职称考评等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转财务管理部批准报销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总公司培训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培训需求评审,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资料整理、归档,培训费用控制;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直属转运中心的培训管理工作;(二)直属转运中心负责本单位其他员工培训的实施工作,并与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处的整体培训工作相衔接;(三)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高层及各职能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四)公司董事长/总裁负责审批年度培训计划;(五)总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进行本部门的人员培训工作
第二章 新员工培训第四条 新员工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的入职培训,包括公司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各部门安排的专业培训
第五条 驻外管理区、直属转运中心的新进员工参照人力资源部培训内容,由当地人事专员或负责人自行组织培训
第六条 公司统一组织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见附件 1):(一)公司的概况、企业文化、业务及进展规划等;(二)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三)基本人事制度;(四)快递安全知识;(五)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
第七条 由用人部门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 (一)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责任、规章和制度;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