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随着我院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合同制职工已成为我院用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合同制职工的管理,依法保护合同制职工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制职工的招考和录用(一)合同制职工的范围1
合同制职工是指为弥补我院在编职工不足,通过公开招考录用,并以劳动合同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专业技术类人员和管理类人员
专业技术类人员是指在医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放疗、理疗等一线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管理类人员是指在行政后勤科室工作,岗位具有较强专业技术要求的人员
(二)录用条件1
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适中,举止端庄
具有国家统招、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技术类人员同时具有从业资格
(三)录用程序1
科室根据岗位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用人计划,人事科根据全院需求情况拟订招考计划,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根据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的招考计划,通过理论考试、面试答辩等程序,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医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岗位职责、权利义务等
二、合同制职工的管理和考核(一)人事关系1
实行人事代理,负责合同制职工的人事档案托管、户口关系挂靠、技术职称申报、转正定级办理、人事关系转接、人事证明材料、社会保险代理、退休手续办理及其他可以协商的人事代理事宜
合同期内医院享有人事管理权
合同终止,被聘职工与医院有关的人事关系即刻终止
(二)劳动纪律1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和安排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完成医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合同期内保守医院秘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