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有限公司试验室管理规定试验室治理规定实施日期:2025 年 月 日名目上下班及日常工作治理规定混凝土出厂及交货检验治理规定资料治理规定产品验收及检验治理规定检验样品治理规定混凝土试模及试件运送治理规定混凝土配合比治理规定数据统计治理规定现场试验员砼试件计件治理规定上下班及日常工作治理规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大试验室治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提升试验室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态度,做到奖罚分明
特制定本规定
1、业务组、试验组、现场组组长负责对本组人员上下班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2、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各项目组长上下班和日常工作的监督及各岗位人职员作纪律的抽查工作
3、主任、副主任负责建立、健全试验室日常工作治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1 试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离岗不脱岗
3 迟到、早退 5-15 分钟,给予每次 30 元罚款,15-30 分钟,给予每次60 元罚款
迟到、早退每个月累计 3 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 上班期间,如因事必须短时刻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书面对本组组长(白班)、技术值班人员(晚班)、主任请假,否则按脱岗处理
5 离岗、脱岗者,第一次警告,给予 200 元罚款,第二次给予 500 元罚款,第三、四各待岗一个月处理
6 请假人员须提早提出申请,并经公司或部门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7 上班时刻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否则给予每次 200 元罚款
8 每年度累计脱岗五次或旷工七天者,报送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9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第一次警告,并给予 200 元罚款,第二、第三次各待岗一个月,每年度待岗三次者,报送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10 关于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将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如部门没有相应的岗位可安排,报送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