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外建办字第 085 号关于印发《XXXX 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现将《XXXX 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XXXX 建设总公司用印审批单 2、XXXX 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人员承诺书 3、XXXX 建设总公司印章交接确认书 4、XXXX 建设总公司发文审批单 二○○七年七月二日抄报:中建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抄送:总公司领导、各区域公司、分公司、中外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XXXX 建设总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关于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经营和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使之更好地为总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一、总公司印章的使用与管理(一)总公司印章使用范围1、以总公司名义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的各类请示、报告、便函,各类报表和相关文件材料等;以总公司名义下发机关各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的各类通知、批复、决定、决议等;2、以总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委托书、授权书;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投标报价文件;以总公司名义向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法人机构或个人发出的各类函件;以总公司名义对外提供公司经营管理类文件资料和各类证照复印件等;3、需要加盖总公司印章的一般性信函、介绍信、证明材料等;(二)使用总公司印章的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1、在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一般性质的信函、介绍信、证明文件、经营业务文件上加盖总公司印章,须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在总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员工各类资格证书、身份证明文件及各类经营业务资料的复印件上加盖总公司印章,须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中,未经总公司批准立项的工程项目,对外提供上述文件资料用印,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报总公司总裁批准 ;3、在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通知、批复、决定、决议、授权书、委托书、投标报价文件以及各类经济协议、合同上加盖总公司印章或法人名章,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公司总裁批准;上述各类文件如涉及人事管理事项,须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4、有权批准使用印章的总公司领导外出期间,特别情况确需紧急使用印章,用印单位可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向总公司领导请示,总裁办公室须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并经总裁办公室负责人签署后方可按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