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黔东南惊险大峡谷项目职 业 病 防 治 措 施湘盈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岑巩县黔东南惊险大峡谷项目职 业 病 防 治 措 施编制: 审核: 批准: 湘盈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职业病防治措施工程名称:惊险大峡谷项目工程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水尾镇建设单位:岑巩县思州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讨论院监理单位: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湘盈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内容包括一区观光火车站、生态停车场、大巴停车场、音乐广场、游客服务中心、BLOCK 商业区、特色商业空间、特色商业水景等,总建筑面积约 11 万平方米
一、法律依据2001 年 10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60 号主席令公布了《职业病防治法》,该法从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谓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二、建筑业存在的职业病1、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蓄电池、油漆、喷漆)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仪表制作)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锰铁、锰钢冶炼)
(4)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5)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6)二氧化硫中毒(酸洗、硫酸除锈、电镀)
(7)氨中毒(晒图)
(8)氮氧化合物中毒(接触硝酸、放炮(TNT炸药)、锰烟)
(9)一氧化碳中毒(煤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