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zwjfb-1502劳务分包合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
一五年九月协议书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2、劳务分包合同内容:2
1本合同劳务分包范本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标明部分(详见清单后附)3、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大写:4、分包工作期限开工日期:2015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16年3月18日总日历天数为:120天5、劳务作业人数:70人
6、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协议(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4)《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11T1075-2014、鲁班奖质量评审标准;(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8、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合同专用章)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二部分通用条款9、发包人义务:9
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2上条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价款
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