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健康进展,防止风电设备产能盲目扩张,鼓舞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法律规范市场秩序,将我国风电装备制造业培育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特制定本准入标准
本准入标准适用于生产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电机组〕的风电设备企业
一、生产企业的设立〔一〕风电机组生产企业设立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风电设备制造行业进展规划,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 0%
〔二〕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 2
5 兆瓦及以上、年产量 100 万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
〔三〕风电机组生产企业进行改扩建应具备累计许多于 50 万千瓦的装机业绩
〔四〕新建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具备 5 年以上大型机电行业的从业经历
〔五〕为便于超长大件运输,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厂址应选择在方便运输的地区
〔六〕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本着与风电机组配套企业建立完善产业链的原那么进行布局
二、工艺装备与研发测试〔一〕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建立专业研发团队,专业涵盖空气动力学,结构分析,机械,液压,电气,自动操纵,软件开发等领域
〔二〕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把握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开发技术,具备风电机组整机设计开发软件等相应辅助手段
〔三〕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具备齿轮箱、发电机、支撑偏航装置及变频器等关键零部件入厂检测试验条件和能力
〔四〕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变流器测试试验、电控系统测试试验和整机满功率试验等出厂试验条件和能力
〔五〕风电机组生产企业的仪器设备应得到相关部门计量合格认可
三、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一〕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治理体系,并通过具有认定资质的机构的认证
企业应在生产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治理,关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关键零部件如轮毂、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