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 》 新 办 申请 书«食 品 经 营 许 可 证»新 办 申 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 年 月 日填 报 说 明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填写住宅、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宅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治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托付代理人〕签字〔盖章〕
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
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附申报资料资料名称□〔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单位食堂许可,应当提交开办者的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治理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四〕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要紧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五〕企业食品安全治理制度
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治理制度和培训治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