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一)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第一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1
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2
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制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1
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2
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3
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育自身素养,其重点是:1
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2
独立经营的态度;3
严谨的生活态度;4
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5
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育制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讨论营销方案,以推动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讨论的基本步骤是:1
确定讨论主题,决定讨论的目标;2
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3
选择调查样本;4
实地搜集资料;5
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6
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二)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1
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2
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3
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1
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机会;2
适当地分派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3
所订的计划得到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4
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5
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妥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1
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2
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3
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4
努力培育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1
计划能力(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2)掌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