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白玉兰滨海度假村薪点工资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度假村日益进展的需要,本次工资改革将在原《度假村员工工资、待遇试行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克服平均主义弊端,理顺工资关系,增强分配的激励机制。二、实施范围: 本度假村所属的各部及所有在册上岗员工。三、工资模式:1、在原岗位技能组合工资模式基础上通过简化、改进、过渡到薪点工资模式。2、薪点制工资是一种以点因素法确定工资水平的工资制度,确定员工工资点数的依据是:(1)岗位因素 高岗与低岗通过不同的岗位点数体现差距。(2)学历因素 学历高低通过不同的学历点数体现差距。(3)职称因素 职称高低通过不同的职称点数体现差距。(4)工龄因素 工龄长短通过不同的时间点数体现差距。其中(2)至(4)主要考虑的是员工潜在的劳动(管理)能力,既其踏上某个岗位时,本身已具备的学习和工作能力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潜在的经验、能力和资格。3、工资水平的确定工资水平=点值×工资点数+津贴+奖金(1)工资点数按点因素法确定,点因素法考核标准见附表一《上海白玉兰滨海度假村薪点制点数考核标准表》。(2)工资点值目前临时按全度假村统一标准执行,今后随着考核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以各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点值的依据。(3)员工津贴发放标准 员工应得津贴=A(物价补贴)+B(郊区津贴)+C(车贴)+D(书报费)+E(独生子女费)+F(牛奶补贴)+G(少数民族 津贴)+H(饭贴) 式中:(Ⅰ)A(物价补贴),根据政府部门公布的政策随时进行调整。目前上海市的执行标准为 108 元。(Ⅱ)B(郊区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市区常驻户口的在册员工。发放标准为主管及以上人员中每人每月 235 元;总领班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 118 元。(Ⅲ)C(车贴)的发放标准如下:户籍所在地上海市区上海郊县(除南汇县)南汇县车贴主管及以上人员:100 元其他员工:60 元30 元住宿:14 元不住宿:50 元 外地员工按有关规定实行报销。(Ⅳ)D(书报费),发放对象为副经理及以上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 50 元。(Ⅴ)E(独生子女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发放。(Ⅵ)F(牛奶补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发放。(Ⅶ)G(少数民族津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发放。(Ⅷ)H(饭贴),根据度假村有关规定发放。四、薪点工资的调整、晋点办法:1、员工调岗,凡涉及薪点不同的薪点工资重新确定,如由高岗调入低岗的,将于调岗次月去执行;由低岗调入高岗的,则仍按原岗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