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甲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中冶 ***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制发包人: 设计人: 中冶 ***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2
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
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
3 设计人采纳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假如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推断:3
1 合同书3
2 中标函(文件)3
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
4 投标书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 费用7
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万元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 假如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8
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 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 设计人提交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