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公路第五合同段技术承包合同甲方:云南省保山市****建筑公司乙方:****(身份证—****11194516)为优质、高效完成****二级公路第五合同段工程的施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二级公路第五合同段工程的技术方面的工作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工程名称****二级公路第五合同段(昔董至瓦晓段)二、工程技术承包范围1)工程施工复测及相关资料编制
2)工程施工放样及相关资料编制
3)工程试验及相关资料编制
4)工程质检及相关资料编制
5)工程计量及相关资料编制
6)工程变更及相关资料编制
7)工程施工技术及工程的现场管理
8)工程施工工艺及工序的控制
9)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三、合同工期1)从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复测开始至工程交工为止
2)双方拟定施工合作时间为 12 个月,即从 2005 年 3 月 1 日到2006 年 3 月 1 日,工期共 12 个月
3)以上合同工期,包括施工复测时间、雨季及因建设方、甲方等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时间,不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时间
4)竣工资料编制时间为 1 个月
5)若因建设方、甲方及雨季等原因工程无法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如工期超出 12 个月,甲方应支付乙方超出工期的工程技术费
四、工程技术承包费用 1) 施工投标工程技术费:甲方投标工程总价,扣除第 100 章费用及工程备用金后按 3
2) 工程变更增加工程技术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程变更增加金额总量按 30%计
3) 工程中的非计量增加工程技术费:按该款项 30%计
4) 前两项总计所产生的技术费若低于 元人民币,则甲方支付给乙方 元人民币;若超出则按前两项计算
5) 工程延期费:超出双方约定的 12 月的工期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80000 元人民币的工程技术费
6) 施工复测费: 20000 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