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JDY/221-20251 目的通过对产品特性进行监测和标识,验证产品的符合性和可追溯性,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外供产品、半成品、工序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的控制。3 职责3.1 公司质量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3.1.1 参加工程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审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3.1.2 单位工程完工后,负责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交工检查,审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3.1.3 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工序产品、半成品的检验、试验评定记录及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工程设备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因素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监督检查。3.2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3.3 材料设备部负责对外供产品的符合性进行控制管理。3.4 分公司技术副经理负责管理本单位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并参加工程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及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对施工过程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管理。3.5 项目部负责进场物资、半成品和工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组织工程内验;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负责产品标识并保持其可追溯性。4 工作程序4.1 物资的进货检验和试验物资的进货检验和试验,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资料员保管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提交工程竣工资料。4.2 产品的检验和试验4.2.1 产品的过程检验a、在施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应根据项目检验计划,每道工序完成后,严格执行“三检制”;项目部质检员对检验批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每道工序符合要求。b、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确保分项工程符合要求。并对施工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c、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专业工长对分部工程进行自检,确保工程的整体质量。其中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在项目部进行自检合格后,由分公司对技术资料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项目部提前三天将技术资料报公司质量部审查,经公司质量部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再提交第三方和顾客验收。4.2.2 产品的过程试验a、项目部根据试验计划及法律规范规定对需进行试验的项目提出试验委托,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顾客代表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并填写《试验委托单》后,连同试件送交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项目部试验员建立记录台帐;b、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试验,报请现场监理工程师或顾客代表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