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第三条 适用范围(一) 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二) 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签订劳务合同的聘用员工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三) 实习、见习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四)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五) 本办法未列明的其它与本公司发生实质用工关系人员的管理有其它相关文件的从约定,无则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设置以及人员编制、所有员工的录用/离职以及薪资福利待遇调整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第五条 发生转正、续签、借调、轮岗情形的,按下述权限执行:(一) 总部编制员工经理级及以上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经理级以下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决定。(二) 非总部编制员工1、中心或门店负责人,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决定;2、中心或门店负责人以下员工,由中心或门店负责人决定。 第六条 职责(一)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二) 公司各部门及营运中心积极配合,全面执行。第七条 基本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部承担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职能,基本工作职责包括:(一)为各方决策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二)确保公司各部门人员需求供给与匹配;(三)控制用工风险。第三章 员工性质及编制确定第八条 公司实行定编定岗、定员定薪管理,在保证经营管理运行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合理用工。第九条 编制确定(一)在上一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年度人员需求征询表》发送至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秉承“因事用人、因岗择人”原则,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将部门年度人员编制需求反馈至人力资源部。新增岗位的,需另附《人员需求申请表》,填写要求参照《岗位信息发布法律规范》。(二)人力资源部汇总、分析、整合各部门人员编制需求后,编制公司年度人员编制计划,上报总经理。(三)总经理根据公司进展规划要求,确定公司下一经营年度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规模。(四)人力资源部依据总经理确定的下一经营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实施人员配置和招聘。各类用工招聘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其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会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