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是以企业、分支机构、项目经理部的人力资源管理为单位的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应按企业与员工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准则,维护、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证企业生产运行和持续进展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图(见图:1-1)图 1-1: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图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划分人力资源管理职责(1) 企业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执行劳动保险政策,负责企业员工招聘、辞退、职务能力考核、岗位晋升与管理,负责企业员工的效绩评价与考核、薪酬调整与管理、奖励与处罚的管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调度、协调,负责对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业务的管理、监督、指导
(2) 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员),负责贯彻执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办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业务(劳动关系、劳动保险政策、职务与薪酬管理、能力与绩效考核、奖励与处罚),并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实施员工招聘、辞退、劳动合同签约、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负责员工的岗位培训及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申办
(3) 项目经理部负责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项目团队建设的有关规定
项目经理应参加项目管理人员的的选聘和岗位配置,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使用管理(包括在岗培训、任职能力考核、岗位绩效考核、劳动考勤和工资管理),执行员工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纳政策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应坚持按项目规模、管理模式、技术复杂程度等特点,选择、聘用、配置各岗位员工,满足项目需求的原则;应坚持精干高效、一专多能、适当兼岗的原则;应坚持对人员使用动态管理、优化组合、专业能力互补的原则;工程局人力资源部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分支机构综合部分支机构综合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坚持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