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汇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一、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得法律与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就是企业经营管理得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贯彻“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得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得基本任务与方法就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四条 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指集团本部、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直属分公司)得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对参股且集团不主管日常经营管理得企业按投资双方协商原则执行。(二) 财务机构第五条 集团总部及所属独立核算得企业均设置独立得财务机构,聘任财务人员。财务机构就是指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得职能部门:财会人员就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核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资金筹措得人员。第六条 集团设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得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及下属公司财务业务管理,对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财务部门进行行政领导。第七条 各类企业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集团本部财务部及人才资源部联合审批.第八条 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及下属企业财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职位得财务人员。聘用得财务人员应具备必要得专业知识、良好得品德与较高得业务素养,且身体健康。第九条 对财务人员实行聘任制,统一任用,统一管理,持证上岗得管理办法。〈一〉聘任制。所有财务人员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与上岗合同。<二〉统一任用.所有财务人员由集团统一任命。〈三>持证上岗。凡被聘用得财务人员,必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得会计证,持证上岗:按规定每两年考核一次 ,考核不合格者进行下岗处理。〈四〉统一管理。对下属企业得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垂直管理,下属企业财务人员得酬劳由集团本部统一核定。第十条 财务人员任命得程序:<一〉总会计师由董事会任命。<二〉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部长由总经理任命。<三>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由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与人力资源部联合下文任命.〈四〉集团总部财务部就是集团公司财会业务得主管部门,各级财务人员既接受本单位得行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