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公约ZJ2025-026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建立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临时公约
第二条 本《业主临时公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对业主和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
(二)座落位置:
(三)物业类型:
(四)业主总户数: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四界及附图)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抗震结构、共用门厅、共用通道、共用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车库、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围墙、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以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与《商品房销售合同》有不一致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为准
第三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 业主的权利(一)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通过业主大会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
(三)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