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 编号:AQ-BZH-027-A1 目的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监管力度,提高供应商安全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设备设施质量、运输安全,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建立供应商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规定
1 业务部主管负责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录及供应商档案建立及管理
2 仓储部主管协助业务部主管作好供应商的表现评估
3 安全办公室负责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3 规定内容3
1 资格预审及选用3
1 业务部根据工厂需要的产品及设备、设施的特点选择有意向的供应商
2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资质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复印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复印件;5)单位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及能力)及以往业绩;6)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等3
3 由业务部主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4 本厂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选用供应商
2 供应商的要求3
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设备、设施
2 供应的危险化学品应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包装物上的安全标签应完整、清楚
3 由供应商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应有资质的车辆运输
4 在本厂厂区内装卸物料应遵守本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对产品负有售后服务的责任
3 供应商的评价3
1 每年应由业务部组织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填写“供应商资格评估表”
2 将供应商资格评估表一份送交供应商、一份由业务部汇入供应商档案,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
3 安全办公室每半年识别一次与采购有关的风险,假如有新的供应商,应在选用之前进行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