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毒产品情况汇报 根据卫生部执法监督司关于卫监一发[2025]21 号令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为法律规范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我省总队组织人员在 2025 年 4―8 月对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消毒产品质量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到 2025 年 8 月我省已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376 家,其中消毒剂生产企业 96 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 8 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221 家、医疗用品生产企业 29 家、消毒剂和卫生用品生产企业 18 家。涉及消毒产品生产从业人员共 13400 余人次。根据通知精神,此次调研行动中,我总队调查了消毒产品企业 10 家、消毒器械企业 8 家、卫生用品生产企业 10 家,从业人员 2147 人。在调查的这些企业中,消毒产品企业有专业技术人员 141 人,大专以上学历为 59 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59 人;消毒器械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105 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 15 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67 人;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有 100 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 46 人,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37 人。以上 28 家企业所涉及的产品有灭菌剂、皮肤黏膜消毒剂、消毒灭菌指示器械、皮肤粘膜抗(抑)菌制剂等多个品种。 通过此次调研行动和我省自 2025 年 7 月《消毒管理办法》实施后对消毒产品市场的卫生监管工作中,以及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的实际工作中,发现不少问题。在对比现行法律法规将我省在近年执行《消毒管理办法》中遇见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汇总如下。 一、主要问题 1、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暗示对疾病有治疗效果的现象普遍。 2、《消毒管理办法》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很多规定有禁止性条款,却无处罚性条款。如经营者不索证或索证不全的情况无对应罚则。如:此次调研的消毒剂生产企业 96 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 8 家中,持有产品证(含省级注册证)的有 53 家,未办证的有 51 家,所占比例高达 49%。长此下去,将严重挫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 3、企业准入门槛较低,《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法律规范》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有的企业投资规模过小,生产设备简陋,难以按正规企业生产经营,目前我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在 5 人以下的 39 家,占总企业数的比例为 11%,所调查的 28 家企业中停产时间达 6 个月以上的有 16 家。但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法律规范》中找不到相关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