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人事、培训制度及操作程序 1. 人员招聘 2. 面试及录用工作程序 3. 入职 4. 担保 5. 试用期 6. 转正 7. 晋升 8. 降级 9. 终止雇佣 10. 用工合同 11. 培训工作规定及专用基金使用 12. 入职培训 13. 员工表现评估 14. 考勤制度 15. 加班制度 16. 福利制度 17. 奖惩条例 18. 行为法律规范 第二部分 薪金管理制度 一、 原 则 二、 薪金组成和计发 三、 其他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法律规范管理行为,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公正、公平和公开,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部分:人事、培训制度及操作程序 1
人员招聘 1.1 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录 1),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总经办
1.2 经办审核部门年度人员编制预算,确认用工部门人员编制计划的前提下,报总经理审批
1.3 用工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办制订招聘计划(包括:职位、人数要求、所采纳的方式、所需费用及执行时间等),上报总经理
1.4 总经理批准后,由总经办执行招聘事宜
2. 面试及录用工作程序 2.1 总经办对收集到的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有关人员对求职人员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并留复印件存底
2.2 无证照问题者,通知初选合格者,由总经办对其进行初试
2.3 面试结束后必须对求职者面试情况打分,填写面试评语及结果,对需要专业知识测试的职位进行相关科目的考试
2.4 初试合格人员由总经办安排到用人部门参加面试
部门对求职者进行面试并将评语和建议(是否聘用该求职者)写入《人员复试评分表》(见附录 2),(需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将此表返回总经办
2.5 当总经办和用人部门在对是否雇佣应聘者意见不一致时,由总经理做出最后的决定
2.6 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必须经过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