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4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用地方案图(7 期总规划、总平面布置图)1发包人提交的资料均应为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13设计任务书14方案设计文件1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图蓝图及光盘8设计方案通过且收到发包人确认函后 3 周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资料均符合国家规定
2施工图 A3 白图文本1随施工图蓝图同时交付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1、 景观工程施工图部分:设计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按暂定总景观设计面积 平方米计算,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人民币
扣除消防通道面积、方案费 元,发包人实际应向设计人给付的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合同总价按规划许可证面积结算
2、 总计设计费暂定为 元人民币
具风光积以最终审定为准
3、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按各项目分别付款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10%合同签定后 10 日内第二次付费60%乙方提供全套施工图,经甲方审核通过后 10 日内第三次付费30%工程竣工验收并且甲方完成景观设计面积结算后